星期四, 8月 02, 2012

喜歡一個人

有人問:『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?』。
我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,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一個人。
喜歡一個人,是一種感覺。
不喜歡一個人,卻是事實。
事實容易解釋,感覺卻難以言喻。

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,我們覺得一見如故,很想靠近他,我們的內分泌
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,很想擁抱他。
以後,無論快樂或哀愁,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。
只有我們不愛一個人時,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,因為我們開始挑剔。

任何一個人,只要你去挑剔,一定找得出缺點。
越去挑剔,缺點越多,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他。
我們想買一件衣服時,即使發現他有小小瑕疵,埋怨幾句,也肯將就,
因為只有這一件,而且我們太喜歡他了,瑕不掩瑜嘛!假使我們根本不
想買那件衣服,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傷,我們更會努力地找出其他缺
點,譬如質料不夠挺,顏色太鮮豔,向售貨員證實,我們不是隨便來逛
逛的,我有認真考慮過的呀!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,結合卻只有一個原
因,原因就是:不需要原因!

其實喜歡或討厭一個人本來就不需要太多的原因,那本來都是一種緣分
往往是發自一種直覺,太多的原因可能是一種被社會價值觀的扭曲。
所以喜歡一個人跟承諾愛一個人,雖然發自同源,但是意義卻太不相同
,喜歡一個人既然只是一種直覺,是種自私的行為,更是一種"佔有",
彼此之間沒有義務,也沒有約束,感覺消失了,自然也就結束了。

所以"幾度遊賞花間至"的男孩,本來就是輕佻和炫耀的,可是對一個有
責任感的男孩子而言,承諾愛上一個女孩子是與喜歡大不相同的,承諾
必須是一種"付出",在承諾之前,他必須謹慎的思考,這種喜歡僅是激
情,還是已褪變為發自內心的摯愛,他必須反覆思量愛上一個女孩子,
除了外貌之外更包活個性、能力和思想,必須喜愛她的優點,接受她的
缺點,設身處地為人著想,要體會並分擔對方的難處和辛勞,要共同對
抗環境的壓力和可能遭遇的困難,更重要的是要有共同的家庭觀念和為
下一代奮鬥犧牲的準備,在慎重的思考後,才毅無反顧的做出承諾。

排版者:Dev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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