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12月 06, 2007

針對新聞一銀 派遣工讀生一事

個人看法如下

如果不適任
就以不適任為由開除就好 這從情理法都是說得通的

為何要以服裝這種不入流的理由開除人
鬧上新聞才又說不敬業呢....

一般來說 如果上班有規定制服 而工讀生沒有尊守 那也是違反規定 就依規定開除也是說得過去
那又何需另生一個不敬業的理由

說法不連貫 不合情理 就是會令人產生疑慮

有此可知
一銀是為了死不認錯
而編了一個大謊來圓另一個謊言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